有關經濟部中小企業處「113年度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(新案)申請須知」
發佈日期 :
2023-09-22
說明:
一、為持續推動創育機構轉型,建構新型態創育生態系,辦理「113年度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」以促進新興產業快速發展,帶動產業轉型升級。
二、旨揭計畫說明如下:
(一)計畫補助對象:依法設立之獨資事業、合夥事業、公司、法人機構及大專院校,補(捐)助對象及資格條件如下:
1、企業加速器(CAP):具培育能量、領投新創依法設立之公司 ,並符合實收資本額超過1億元且員工人數超過200人之企業為申請單位;亦可結盟創育機構以協作單位申請之。
2、高齡產業加速器(ATAP):匯聚高齡產業資源並具投資基金(自設或連結)協助新創及中小企業成長與市場商機之依法設立之公司、財團法人、大專院校,並自有或連結高齡產業相關驗證場域。
(二)計畫執行時間:旨揭計畫執行期程為2年。
(三)計畫經費編列原則:
1、每一申請案之總經費分為政府補(捐)助款及自籌款二項,政府補(捐)助款占計畫總經費及實際支出比率,以不超過50%為原則。
2、參與企業加速器之協作創育機構,與申請單位之經費分配以不超過政府補(捐)助款總額50%為原則。
(四)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2年9月25日(一)截止。
(五)申請方式:
1、企業加速器(CAP):採線上申請作業,請填寫計畫申請表及撰寫計畫書內容,並將應備文件資料上傳。線上申請網址:創育加速卓越服務網 (http://incubator.moeasmea.gov.tw/)。
2、高齡產業加速器(ATAP)::採紙本申請作業,請將完整申請文件及應備文件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「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協調中心」(中國文化大學專案研發中心-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4樓)。
(六)更多計畫申請內容請至官網查詢下載(https://incubator.moeasmea.gov.tw/)。
(七)聯繫窗口: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協調中心(中國文化大學專案研發中心),電話(02)7756-6176分機7265、7262。
三、檢附旨揭計畫申請須知、申請書格式及經費編列原則各乙份。
一、為持續推動創育機構轉型,建構新型態創育生態系,辦理「113年度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」以促進新興產業快速發展,帶動產業轉型升級。
二、旨揭計畫說明如下:
(一)計畫補助對象:依法設立之獨資事業、合夥事業、公司、法人機構及大專院校,補(捐)助對象及資格條件如下:
1、企業加速器(CAP):具培育能量、領投新創依法設立之公司 ,並符合實收資本額超過1億元且員工人數超過200人之企業為申請單位;亦可結盟創育機構以協作單位申請之。
2、高齡產業加速器(ATAP):匯聚高齡產業資源並具投資基金(自設或連結)協助新創及中小企業成長與市場商機之依法設立之公司、財團法人、大專院校,並自有或連結高齡產業相關驗證場域。
(二)計畫執行時間:旨揭計畫執行期程為2年。
(三)計畫經費編列原則:
1、每一申請案之總經費分為政府補(捐)助款及自籌款二項,政府補(捐)助款占計畫總經費及實際支出比率,以不超過50%為原則。
2、參與企業加速器之協作創育機構,與申請單位之經費分配以不超過政府補(捐)助款總額50%為原則。
(四)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2年9月25日(一)截止。
(五)申請方式:
1、企業加速器(CAP):採線上申請作業,請填寫計畫申請表及撰寫計畫書內容,並將應備文件資料上傳。線上申請網址:創育加速卓越服務網 (http://incubator.moeasmea.gov.tw/)。
2、高齡產業加速器(ATAP)::採紙本申請作業,請將完整申請文件及應備文件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「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協調中心」(中國文化大學專案研發中心-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4樓)。
(六)更多計畫申請內容請至官網查詢下載(https://incubator.moeasmea.gov.tw/)。
(七)聯繫窗口: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協調中心(中國文化大學專案研發中心),電話(02)7756-6176分機7265、7262。
三、檢附旨揭計畫申請須知、申請書格式及經費編列原則各乙份。
